已辞职,前公司不给更改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我该怎么办,可以找哪里投诉吗?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找国税网上可以投诉,或者打12366就可以了。
- 系统提供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库存月报表,现金流量表,并且以上报表都可以实现数据导出,对报表打印格式由用户自己定义,在报表内增加了查询条件的自定义组合,及报表的“穿透”显示,直至查到对应的会计凭证。用户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报表模块,进行计算,打印。
- 您好,你的问题解决了吗?我也遇到一样的问题了
- 打印现在的新公司社保缴纳信息,去税局写一张情况说明表,说已经在原来单位离职了。可以更改的。
-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可以看到,企业不办变更财务负责人,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对不对?那么我们作为会计,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啊!
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是需要进行更改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
辞职后,原企业一直没有变更财务负责人身份,如果企业仍用你的身份申报个人所得税,是违法行为,涉嫌虚列成本,认为调节利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申诉,税务机关会核实信息的,如果情节严重,会对纳税人企业给予一定的处罚。
劳动者是公司财务负责人,都离职后,公司仍然不更换财务负责人,劳动者与公司协商未果,就反映到就业局解决,甚至带上离职证明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反馈。
找国税网上可以投诉,或者打12366就可以了。
从实际操作来看,有些地方的国税局允许财务人员带上证明文件,去税务局要求更改。也有的国税局回复,可以暂不管,在公司被税务监管后,带上离职证明等去国税局申诉。因此,最好是在离职之前,变办妥变更手续,如果原单位不配合,至少也应取得离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离职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