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

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
  • 一、会计核算规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这些费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二、税收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综上所述,你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上述开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从发生支出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采用当年一次性扣除的,直接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即可;而采用分期摊销处理的,发生的开办费应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财务与税务处理均采用的是当年一次性扣除办法,不会存在税会差异问题,反之,就会出现纳税调整现象。
  • 企业筹建期的开办费财税处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首先,需要明确界定筹建期,这涉及到企业如何开始和结束筹建阶段。在企业筹建期间,会涉及一系列的开支,其中部分支出需被准确地划分至开办费。然而,并非所有筹办期间的支出都应计入开办费,比如某些特定的支出就不应计入。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和会计处理...

  • 1、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二、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做以下账务处理: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

  • 企业在新税法下处理开办费时,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开办费,或者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分期摊销,但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依据上述规定处理。两种处理方法...

  • 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但一旦选定,不得更改。值得注意的是,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前并非税前扣除项目,其税前扣除的日期为开始经营之后的当年,之前的年份不能税前扣除,只能进行归集。值得注意的是,筹建期间不能计算为亏损年度。《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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