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税种历史沿革

地税税种历史沿革
  • 1.行为税的历史沿革 欧洲早在中世纪就有行为税。有的国家对铸造金银货币的行为课征铸造税。印花税于1624年创始于荷兰,由于征收数额小而征税范围广,各国相继仿效。到20世纪80年代,继续征收印花税的有荷兰、英国、日本、伊朗等国。此外,荷兰、法国、日本有登记税或登记许可税,联邦德国、瑞典等国有彩票税,日本有纸牌税,美国有 税,其他国家还有狩猎税、养狗税,等等。 特定的行为征税历史悠久,早在战国时期,楚国等就对牲畜交易行为征税。此后历代对行为征税的税种散见于工商税收和各类杂税中,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对交易行为征收的“估税”,唐代的“除陌钱”,宋代商税中的住税”、“印契税”,清朝的“落地税”等。 民国时期,北洋 *** 效法西方,于1912年公布了《印花税法》,1913年首先在北京开征,以后陆续推行至各省。地方割据势力对行为征税的名目更多。南京国民 *** 于1928年、1934年以及迁都重庆后的1941年曾先后三次改革与调整税制。其统一后的工商税制,在中央税中属于行为税的有印花税,在地方税中属于行为税的则有屠宰税、筵席税及娱乐税等。 *** *** 又不断扩大征税范围,使杂税名目繁多,税费交错并存,苛重扰民,商民深受其害。
    2.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演进是什么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演进: 无论是税收征管模式还是税收征管法律制度都是依据一定的税收实体制度存在的,否则两者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税收实体制度即通常所说的税制,税制是一定的经济体制的特定需要,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必然导致 *** 选择某种特定的税制以达成财政收入目的。 为达成此财政目的 *** 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税收监管体系,使纳税人服从并切实履行纳税义务。
    (一)税收征管模式的沿革 新 成立至今,我国共完成了五次较大的税制改革,这些改革都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并受到了社会政治环境的制约。伴随着我国历次税制调整,税收征管模式也在发生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变化更为显著。
    1。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征管模式。

    当时采用的是专管员管理模式,即“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上门收税”的传统征管模式。新 成立初期实行这样的征管模式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这种征管模式一直延续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当时税制单一,税种不多,对依法征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原因,依然沿用了原来的征管模式。
    2。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
    此时我国的税制尚不稳定,处于探索阶段,同时由于社会经济行为日趋复杂,传统的专管员模式已经过时,从1 985年~1 994年,各地先后试行了“税收征管、税务检查”两分离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陆续实现了“专管员”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解决了税务机关内部合理分工和人员制约机制问题。 1990年初,国家税务局在《关于今后十年间工商税制改革的总体设想》中提出:变税务人员上门征收为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991年在全国推行。
    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历史沿革 江苏地税机构成立十多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地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 *** 的正确领导下,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干部队伍建设概况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以“三个一流”工程(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开展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多作贡献的工作热情。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地税干部廉洁从政、无私奉献的意识。强化“两权”监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省局与省辖市局干部交流、省局干部挂职锻炼。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选拔充实省辖市局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997、1999、2000年,省地税局先后被授予省级机关“政风先进单位”和“创建三优三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省地税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起,全省地税系统先后五次被省委、省 *** 表彰为“江苏省文明行业”。截至2009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共有70多个单位和50多名同志荣获各类国家级荣誉。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
    4.地税税种 必须缴纳地方税费。
    地税与国税都是国家征税机关,执行的程序法都是《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不同的是国税主要为国家筹集资金,地税为地方筹集资金。还有一个不同的是国税主要以征收销售货物、加工劳务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主,地税主要以营业税为主。
    征税行为合法。有一个概念,谁有权征税,只有国家才有权征税,地税和国税都是国家合法授权的征税机关,根据国务院分税制的决定,于1994年分别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因此,地税部门是合法的征税机关。1、增值税须缴纳附征地方税费(流转税附征)。
    根据您的资料,您的主营应该是缴纳增值税的,须根据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2、财产税。
    主要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行为税。
    主要是印花税。4、所得税。
    主是个人所得税。以上这些税种都是经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或国务院颁布的条例。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增设税种。对于您存在的任何的涉税问题,均可拨打当地12366税务咨询热线。
    您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可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5.地税税种及税率 一、地税税种:城镇、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二、地税征收: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文化体育业等3%;娱乐业20%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5、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娱乐业收入的3%缴纳;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哪些税种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 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等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
    目前, 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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