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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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现行主要税种有:所得税、房地产盈利税、进出税、出口税、销售及服务税、印花税等。近一两年,为抗击 疫情的影响,同时也为鼓励某些产业的发展,马来西亚政府针对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都出台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马来西亚主要税种和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展开介绍。一、主要税赋和税率(1)企业所得税 当其他国家大幅削减企业税税率时,马来西亚仍维持24%的所得税税率。2019年,马来西亚出台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对于在马来西亚成立的中小型居民企业(实收资本不高于250万马币,且不属于拥有超过该限额的公司的企业集团),其取得的首60万马币以内的所得可以适用17%的税率,超过部分适用24%的税率。(2)个人所得税 不管是马来西亚公民或外国人,只要一年内居住在马来西亚超 过182天,并拥有收入,就有报税的义务。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率为1%-30%,5000马币以内的税率为0,超过200万马币部分的税率为30%。外国公民的税率固定为30%。(3)房地产盈利税 房地产盈利税适用于在马来西亚出售土地和任何产权、选择权或其他与土地相关的权利。包括出售不动产公司股份的利得。税率如下:若在购置后3年内出售,税率30%;若在购置后第4年及第5年出售,税率分别为20%和15%;若在购置后第6年或之后出售,税率5%。(4)进口税 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近几年马来西亚已取消了多种原料、机械与零部件的进口税。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与其他东盟国家订立有ASEAN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 (ATIGA),根据该协定,2010年1月1日起,东盟国家之间99%产品的贸易免征关税(进口税)。(5)出口税 马来西亚对包括原油、原木、锯材和原棕油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出口征收出口税。从价征收的出口税的税率范围为0至20%。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ASEAN FTA合作伙伴五国(澳大利亚、 、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签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此,在出口销售关税税额上的差异,主要取决于产品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在马来西亚本地生产。例如,如果某个马来西亚公司制造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来自 ,只要满足产品中的40%增值部分属于在马来西亚本地生产,可以被认定为是马来西亚原产地产品,不会被加征出口税(即出口至欧洲国家的出口税等)。(6)销售及服务税 销售税、服务税是2个不同的税种。2018年9月1日,马来西亚取消实行的消费税(GST),恢复原所征收的销售税和服务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的销售税是对所有在马来西亚制造并在本地销售、自己使用或处置的产品和进口(除可免税商品外)商品征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税率是5%或10%,同时石 业的销售税给予特殊税率,还有部分免税货物。二、马来西亚税收优惠 马来西亚政府针对不同行业出台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鉴于 企业较多是前往马来西亚投资建设制造业企业,下文对制造业企业目前最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介绍。(1)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留抵 如果生产制造的产品属于1986年投资促进法案下具备适用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资格的活动/产品列表项目,则有两种赋税优惠可供企业选择,一是新兴工业地位(PS),二是投资赋税留抵(ITA)。 新兴工业(PS)地位:可享有5年(PS期间)的70%公司税减免,例如公司5年内只须缴纳30%*24%的公司税。在PS期间发生的但未抵减的免税额可以结转,抵减公司PS期间之后的收入。PS期间发生的累积损失可以结转至PS期间后连续7年公司收入的抵扣。PS申请应通过InvestMalaysia门户MIDA online提交。 投资赋税留抵(ITA):合格资本支出(工厂、厂房、机器或其他设备)可享有在该支出发生之年时5年内60%投资赋税留抵。每个评估年,公司可在应税所得额的70%的范围内使用该60%留抵额度,另外30%应按照公司正常税率纳税。未使用的额度可以结转至其后年度使用,直至使用完毕。 新兴工业(PS)地位和投资赋税留抵(ITA)仅可二者选择其一。(2)PENJANA(国家经济复苏计划)下的特殊税收激励政策 该激励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在COVID-19疫情导致的全球经济危机后希望将运营迁至马来西亚的公司。 根据该政策,对于制造业新设公司,投资资本在3亿-5亿令吉之间的制造业新投资享10年0%特别税率;投资资本在5亿令吉以上的制造业新投资15年0%特别税率。对于已经设立的投资资本在3亿令吉以上的制造业公司将海外设施迁至马来西亚,该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100%ITA,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