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未入账的广告发票不能抵扣文化税。文化税是一种专项税,属于国家财政收入,是国家实施文化事业发展政策的重要财政来源。文化税以收入为依据,纳入增值税减免税项目,可以由纳税人抵扣。但是,未入账的广告发票不能抵扣文化税,因为它不是纳税人的实际支出,不符合抵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