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票未到,会计怎么做账

货到票未到,会计怎么做账
  • 1、货到票未到款项已付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要按暂估入账处理 。
    2、具体分录如下:
    (1)已付款的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货到票未到的分录:
    借:原材料-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3)票到时,冲上面(2)的分录,重新按发票的金额确认,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暂估(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如果支付了部分,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应付账款
    3、支付了全部货款,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扩展资料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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