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能否不执行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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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当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选择放弃本免税优惠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注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征收率应为3%,不得将征收率开具为1%、0%或者免税等。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能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
实务中,部分省市税务局(比如江苏省)已经升级了 开票系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税率栏默认为“免税”。
当选择的商品税率为3%时,如符合公告规定的免税条件,系统将在开票界面把税率自动转换为“免税”。

如果纳税人放弃选择“免税”,将税率修改为3%或1%时,在点击“打印”按钮时,系统会弹出开具理由选择框,此时需要选择开具理由方可将该张发票开具成功。


因此,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征收率为3%或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先要确认“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才能开具发票;开票后,就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得再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 您好,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优惠税率政策的通知》,优惠税率是一项税收政策,其中规定,企业发票应当执行优惠税率,不得不执行优惠税率。因此,企业发票不能不执行优惠税率,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