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的附加税以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为基数,具体计算如下: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7%或5%或1%;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