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二指定的由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第七条 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八条 整理办法: 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 步骤: A. 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 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 整理 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 分类 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 D. 立卷 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第九条 过程管理: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2. 属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办公室,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办公室。第十条 监督: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第十三条 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第十五条 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绝对的制定权。第四章 档案备份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第十八条 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公司的备份盘应在公司外保存。第五章 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2. 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3. 涂改、伪造档案 4. 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 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第六章 责任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伟凡公司各员工各部门。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资料员;第二责任人为资料员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
- 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证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3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引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此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自己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自己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1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他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损失。
2.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结实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存的声像档案。 -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软件定制、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 会博通历史建筑档案管理系统:从普查认定,到保护修缮、活化利用等,历史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能直观地掌握它们的情况,从而对这些建筑进行巡查、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