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对公汇款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视乎金额大小而定,如果金额比较大(如万元以上),即使是增值税普通法票最好还是公对公转账付款。大金额的交易如果不使用对公转账方式付款,会令查账的人怀疑该笔交易的真实性。
- 增值税纳税人开具 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清结、个人垫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并不一定要通对公汇款,只需在发票备注栏内标明即可。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规定如下: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在这一背景下,为加强税收征管,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款一致”逐步成为税务执法机关判定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标准之一。但是,这一标准不仅没有足够的理论基础支撑,而且不满足这一标准的行为在事实上也并非必然构成虚开行为。
扩展资料
不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罚:
对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必须要严管重罚,及时严肃处理,将纳税人的侥幸心理消灭于萌芽阶段,以保障以票管税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制假、贩假发票的行为打击力度,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净化税收环境进而营造良好的普通发票管理氛围。
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票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利用警告、罚款直至停业、取消营业资格等,给纳税人形成一种必须填开发票的压力,迫使其必须按规定填开发票。
参考资料: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不得有非法对公账户打款的行为。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公对公转账必须开票吗
- 开票的往来账最好都走公户
-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付款,必须从付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
金流一致”。
但是,部分小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如汽车4S店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票等,在金额不大(一般认
为是小于1万)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企业的人员在支付时,最好使用企业报销人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并将刷卡
的小票贴入报销单据,以体现该笔支付的真实性。
最后,毫无疑问,付款方可以现金、刷卡等。但收款方是肯定不能个人卡直接收取并且以此回单入账。如果以私人卡收取,金额不大,收款人可以把钱取成现金,交给出纳,出纳开据现金收款收据,造一个模仿付款方是现金付款的行为。现把现金到柜台缴存到银行对公户。【摘要】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对公帐户汇款吗【提问】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付款,必须从付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发票上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
金流一致”。
但是,部分小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如汽车4S店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票等,在金额不大(一般认
为是小于1万)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企业的人员在支付时,最好使用企业报销人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并将刷卡
的小票贴入报销单据,以体现该笔支付的真实性。
最后,毫无疑问,付款方可以现金、刷卡等。但收款方是肯定不能个人卡直接收取并且以此回单入账。如果以私人卡收取,金额不大,收款人可以把钱取成现金,交给出纳,出纳开据现金收款收据,造一个模仿付款方是现金付款的行为。现把现金到柜台缴存到银行对公户。【回答】
我个人的实务经验是,尽量避免现金收款。实在没有办法要现金收款,也要办好相关手续,比如出纳收到现金以后,要当场开据收款,并且让对方的付款人在收据上签字并写上联系方法确认过。以上的这些讨论是基于你的业务是真实没有虚假的前提下。【回答】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后,结算方式多样,无需强制对公汇款。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时,购货或劳务支付对象需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单位一致,否则不得抵扣。为加强税收管理,"票、货、款一致"成为判定虚开...
法律分析: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适用公对公转账付款。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不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方式付款的话,就无法达到税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2、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
增值税纳税人开具 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清结、个人垫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并不一定要通对公汇款,只需在发票备注栏内标明即可。《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规定如下:(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
普票是否必须公对公汇款?答案并非绝对。通常情况下,普票的支付并不需要强制采用公对公汇款。然而,对于金额较大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例如万元以上),出于审计和确保经济业务真实性的考量,银行转账成为更优选的方式。若非通过公对公汇款支付,可能会引起对经济业务真实性的质疑。法律依据源自《 人民共和国...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适用公对公转账付款。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不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方式付款的话,就无法达到税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2、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转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