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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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失发票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吗?

    不需要再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税务机关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解读。

    Q2· 还用登报声明遗失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

    03

    发票丢失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1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证明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也可直接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记账。

    3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也可直接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记账。

    4

    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注意: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5

    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参照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6

    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纳税服务局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风险提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政策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 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
  • 购买方丢失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
  • 根据新的发票政策,普通发票丢失的,可以用供应商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盖上发票专用章即可。
  • 对于丢失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让供应商将其发票存根联复印后加盖发票专用章。做为记账凭证使用。
  • 对于纳税人丢失的普通发票无法报销时,应该通知供应商,并让其复制原发票并加盖原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证明其有效性后才可报销。
  • 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 通发 票,会计核算上无需做任何处理。只需要凭相应发 票的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即可。
    相关规定:
    丢失专用发票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 票专用章的相应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 票的发 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发 票联,可凭相应发 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 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此种情况,请开票方将记账联复印,加盖开票方公司公章。收票方即可凭此复印件,代做为原始凭证记账。
    供参考。

  • 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 通发 票,会计核算上无需做任何处理。只需要凭相应发 票的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即可。相关规定:丢失专用发票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 票专用章的相应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 票的发 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发 票联,可凭相应发 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 税务机关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综合服务平台...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不 于慌张。首先,您需要联系开具发票的供应商或销售方,请求他们提供一份发票遗失证明。这个过程可以避免其他因发票丢失而可能产生的问题,例如账目混淆或税务问题。其次,根据当地的税务规定,可能需要在报纸上进行遗失声明。这一步骤旨在向公众告知发票已经遗失,防止任何人冒用丢失的...

  • 肯定是要陪的了。因为公司已经把发票开出去了,税是公司交的,我们这里有个供应商开给我们100w的发票,结果也是丢了,除非你能去税务局开证明,给弄个红字发票

  • 供应商必须有义务给购货方提供发票,如果发票丢失,处理方式:购货方:1、可以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发票,因为过失在供应方。2、因为是普通发票,不牵扯到进项税抵消,也可以要求供应方提供盖据公章的发票复印件,以此入帐。供应商: 当月发票丢失可以作废重新开。

  • 税务机关要从严把关,经两人以上(含两人)审核后,在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遗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以及遗失发票对应的完税凭证号码,不再补税。付款方应根据重新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附上遗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作为合法入账凭证。开具发票一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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