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福利院捐赠自产货物是否免增值税

向福利院捐赠自产货物是否免增值税
  • 不会免增值税。只有企业所得税可能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向福利院捐赠自产货物不免增值税,该事项按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向福利院捐赠自产货物不免增值税,该事项按视同销售处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福利院属于公益事业。 增值税中要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话,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是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增值税中不视同销售,不用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货物不同,增值税中即使将货物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是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还是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并规定,应按同类产品或购进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项税=20万*17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项税=20万*3 成本15万不参与销项税的计...

  • 可见,《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捐赠行为应税范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非公益性的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颧中扣除;二是纳税人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受捐人进行的捐赠,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比例的公益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本条第(八)项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不含税单价=5850÷(1+17%)=5000,单位增值税额=5000*17%=850 3、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850=17000元 4、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0*85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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