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土地增值税清算可以加计扣除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清算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20%的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金额,但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这一条件,比如: 一、收入类型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流转所得税以及房地产销售所得等,这些收入类型不同,所得税额也不同,不可能整体收入享受相同的扣除。 二、收入形式不同:房地产销售所得中,有一部分是政府或其他单位以补偿性费用的形式给予的,此类收入不能享受扣除。 三、其他因素: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地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企业自身原因引起的退还房地产等情况,这部分收入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拓展知识:土地增值税是一种消费性税种,它以土地使用中取得的土地增值为纳税原因,从而对土地整个使用和流转过程进行收税的一种税种。土地增值税主要由土地所有者和受让人各自承担,但征收形式不同,土地所有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要缴纳时间税、地价税和可征收地价税,受让人则缴纳土地增值款。
经济适用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
4.根据豫地税函〔2010〕202号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房是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标准住宅,一般来说增值额较低,在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按0.5%预征率执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增值...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标准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一、契税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通常在3%至5%之间,具体税率根据地区政策而定。二、个人所得税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出售的,那么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与一般房产交...
划拨土地的开发项目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出售时预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结束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