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能报销吗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能报销吗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根据法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 法律分析: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支出,属于专项扣除,能报销。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根据法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发生...

  • 这意味着,纳税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了超过15000元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并且这部分费用已经扣除了医保报销,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予以扣除。但是,这种扣除有一个上限,即80000元。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将不能被扣除。关于大病医疗扣除的其他注意事项:1、如果纳税人及其...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 本人或者 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可 分别计算扣除限额。二、分析详情个人所得税医疗费用扣除中个人负担金额指的是 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支出一直都是家庭的...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或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应保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备查。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提示: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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