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 我国是一个税收的财政大国,凡是经营的交易,都会涉及到税收的问题,公司经营当中,关于股权收购亦是如此。那么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即企业一系列的资产交易行为除了具有税收利益以外,还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仍运营该资产,从事该项资产以前的营业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二、企业重组后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处理规定: 企业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三、特殊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债务重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知识,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其中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特殊性税务处理在股权收购时的条件主要包括五点。首先,收购必须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其次,被收购资产或股权比例需满足特定的比例规定。再次,重组后的企业需在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的原有实质性经营活动。此外,重组交易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需符合规定比例。最后,...

  • 一、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即企业一系列的资产交易行为除了具有税收利益以外,还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

  •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本质是递延纳税,虽然转让方暂不确认股权增值所得,但这并不等于免税,只是将税收递延到下一次股权交易时。通过案例6,我们可以看到,无论采取一般性税务处理还是特殊性税务处理,两次交易的所得额都是相同的,只是特殊性税务处理将本应在第一次交易时确认的所得递延到了第二次交易时。...

  • 因此,A公司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计税基础按原股权价值而非公允价值计算。在多方转让中,如果收购股权比例之和超过50%,即使单个转让方比例未达,只要所有方达成一致,仍可享受税务优惠。自然人股东在企业重组中的税务处理则遵循个人所得税规定,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同时,股权收购中,如果涉及分步交易...

  • 特殊性税务处理分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种,前者要求在5年内均匀确认股权收益,后者则延后至下一次股权交易时。以购买方股权作为对价的情况,如股权收购,需符合59号文的五个条件,如合理的商业目的、股权支付比例等,才能享受递延纳税。案例1中,A公司以M公司股权参与B公司增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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