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法律主观: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交增值税应该是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差额。2、如果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法律客观: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某屠宰厂(系一般纳税人)从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系一般纳税人)购进生猪(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该文件并未明确依据何种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 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此文件的出台有点“下位法规范上位法”的味道,缩小了《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界定的范围。因此,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屠宰厂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结合前后文件规定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误解:屠宰厂只能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才能据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该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有能力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这么做显然不妥,却又没有否定的政策依据。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由纳税人自开自抵,存在很大的弊端。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取消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全面推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在目前,笔者还是建议上级机关尽快出台政策,明确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凭何种发票抵扣进项,减少征纳双方矛盾,降低基层执法风险,切实落实惠农政策,更好扶持农业发展。
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铁路运输发票上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项目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
2、如果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法...
法律主观:大部分运费发票不能抵扣,特定情况下可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支付的运输费用,运费结算单据准予抵扣。大部分货运发票种类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但是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不予抵扣。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
运输发票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抵扣的具体税率通常为7%。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或销售货物(排除固定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以及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
作为一般纳税人单位,收到运输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抵扣比例为7%。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为:运输发票的票面金额乘以7%。例如,工业企业购买原材料产生的运输费用为2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记原材料科目1860元,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40元(2000元乘以7%),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