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第一联丢失怎么办

普票第一联丢失怎么办
  • 问题一:普通发票如果第一联丢了怎么办 开票单位都有底联,提供尽量多的信息(抬头,金额,开票时间等等)找财务处查找底联,复印后加盖开票单位财务章,一样有效。
    开票单位的机打发票的税控机里有信息,(或者当地区县级税务局可以)重新打印,加盖开票单位财务章,一样有效。

    问题二:自己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联丢失了怎么办都丢失了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将你们的记帐联复印一份,加盖发票专用章,对方以复印件和遗失说明入帐,普通发票这个税务是认可的 不可作废的哦追问: 是不是先去登报纸声明遗失了(但是只写遗失就可以不用写作废对吧),然后拿着这张报纸和记账联或存根联打印一份加盖财务章然后背面注明遗失理由对吧!拿到税务局进行申查,完后就可以拿回来给对方做帐了?我的说的对吗?回答: 遗失发票需要登报的是指空白发票遗失(一般是整本遗失),你这个不同,直接把记帐联复印一份,写个说明(如果是你单位写加盖公章)一起给对方入帐即可。不需要拿到税务局进行审查的。追问: 今天下午时,我打电话给服务热线,是我上面说的,要登报,我也觉得奇怪,可能他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再问问热线!我怕那个热线服务也是新手,因为他很客气,一半老手的话问他们都是很凶的那种的!呵呵!就怕弄错了! 您说的登报遗失的话就代表视为全部三联都丢了对吧?不是代表一联队吧?回答: 是的,只是发票联遗失了而已,司空见惯。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也没有你说这么麻烦的。如果你们那的主管税务机关有要求,就按要求办吧。

    问题三:国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普通发票遗失没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手续那么复杂,比较简单点。
    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发票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还要提供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是开具过的,可能也要提供遗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问题四:普通发票就一联丢失怎么办 你的发票丢失,如果是当月丢失,你可以直接做废,如果隔月了,你可以开个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去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然后你再开正确发票,就可以抵销税款。

    问题五:增值税普通发票记帐联丢失怎么处理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因此,丢失已开具的发票第三联,即:记账联;如果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其情节是不严重的,且《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列举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一般不会给予行政处罚的。
    您可梗复印存根联记账。
  • 如果企业不慎丢失了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应当在发票遗失当天,在市州级或以上级别的党政报刊杂志上发布遗失声明。丢失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受票方需要使用存根联来入账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必须获得开票方提供的存根联复印件。这份复印件...

  • 问题一:普通发票如果第一联丢了怎么办 开票单位都有底联,提供尽量多的信息(抬头,金额,开票时间等等)找财务处查找底联,复印后加盖开票单位财务章,一样有效。开票单位的机打发票的税控机里有信息,(或者当地区县级税务局可以)重新打印,加盖开票单位财务章,一样有效。问题二:自己开具的增值税...

  • 如果遇到小规模普票客户联丢失的情况,可以采取复印件的方式提供给对方用于做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你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同时,需要编写一份详细的丢失证明,明确说明丢失的具体情况,并及时前往当地税务局进行备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你们已经尽了合理的保管义务,避免因丢失发票而受到不必要的税务处罚。

  •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

  •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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