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赔偿金用交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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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主观:所谓 赔偿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赔偿金涉及 增值税 、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赔偿金要不要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将“延期付款利息”从“违约金”中分离出来,增加了“滞纳金”和“赔偿金”。这里将“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但对“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应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从货物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来看,必须同时满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等五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必须是在销售收入确认的同时以“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形式取得,才能作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收入不能确认, 纳税 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企业收到的赔偿金不要征收增值税。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必须是在销售收入确认的同时以“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形式取得,才能作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
“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必须是在销售收入确认的同时以“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形式取得,才能作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以上...
法律主观:法院判的赔偿款不一定要交税。如果是国家赔偿,对当事人取得的国家赔偿金,法律规定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相应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一律作为免税收入。如果是民事赔偿,当事人因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损失赔偿,应按营业税的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
赔偿收入需要交纳所得税和增值税。赔偿收入属于一种经济来源,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依法纳税。对于赔偿收入所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所得税是指个人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收入总额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所得到的净收入,需要交纳的税费。对于赔偿收入,个人需要将其纳入年...
公司若收到了有关于拆迁赔偿金这一款项,则需依法缴纳税费。关乎到这笔赔偿金税务处理问题的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由于这部分所得的拆迁赔偿金理应算作企业经营利润范畴之内,因此企业必需缴付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然而,对于土地增值税这部分税收并无需进行缴纳。至于公司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