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扶持政策
- 1.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3.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4.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引导中小型银行将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科学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5.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从小型微型企业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加强监测分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一条 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
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3.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
上海市政策1. **优先落户**: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高新技术企业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可申请上海常住户口,缩短落户时间。2. **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享有“高企贷”绿色通道服务,可申请低息或信用贷款。3. **政策倾斜**:在科技项目支持、企业上市、股权融资、...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政策支持,创新资金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仅能申请一次创新资金项目,且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A档项目资助上限为20万元,B档为10万元。市政府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创新创业项目或赛事,获得国家级支持后,还有额外资助。各区政府须提供配套资助,且不低于市拨款B档项目经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含: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三、开拓国内外市场;四、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五、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六、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一、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上海自贸区注册企业优惠政策如下:1、 贸易便利化:自贸区实行“前海关监管、后税收征管”的监管模式,简化了进出口环节的手续,降低了企业的通关成本;2、货物进出口税收优惠:自贸区内企业进口货物可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自贸区内企业出口货物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3、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