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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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其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其分录...
视同销售。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应该承担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将产品用于自身,其自身就是最终消费者,所以应该做为最终消费者缴纳税金。
需要,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
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同时进项可以抵扣;关于外购材料,如果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的话,不需做进项转出,允许抵扣。关键看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建筑物等。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谁最后使用了增值税应税...
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借:在建工程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