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报表打印顺序

增值税报表打印顺序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近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2021年8月1日正式启用。我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一般纳税人适用) 优化内容: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四是对功能菜单名称、表间校验关系、申报数据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等功能进行了升级改造。 功能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登录后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1. 报表填写指引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报表填写指引”,查看报表填写顺序及注意事项,如下图所示: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如下图所示:
    按钮说明: 保存:在申报表各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此按钮,数据即被保存,此报表填写完毕。保存成功显示“报表保存成功!”。 删除:当主表中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提取的数据项发生变化时,可点击此按钮删除已保存的数据,获取最新提取到的数据。 打印:点击此按钮即打印此报表。 导出excel:点击此按钮,此报表将生成EXCEL文件,并可将此文件保存到本地硬盘中。 注意事项:凡表内项目中有明确计算公式的,系统均自动计算,不可编辑修改。主表与附表三、附表一、附表二间存在表间关系的数据项均设置为从附表中自动获取,不可编辑。 系统根据纳税人资格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情况,判断是否含即征即退类申报数据,主表分以下两种情况: (1) 若企业无即征即退资格,仅开放“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允许填报; (2) 若企业有即征即退资格,将开放“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允许填写数据。 有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主表进项税额栏为放开可填写状态。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点击“自动获取发票数据”按钮,系统自动获取销项发票数据,并按照适用税率预填到相关栏次,由纳税人确认。 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打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报表,如下图所示:
    (1)如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尚未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打开本表时系统将弹出提醒信息,如下所示:
    点击填写声明,进入声明填写页面。 已完成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采集,本年度全年有效无需再次填写,可点击“不再提示”,以后申报期将不再弹出此提示框。下一年度一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再重新确定是否符合政策,符合政策要求的可进行采集。 (2)旅客运输服务填报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3)务必准确填报第9栏和第10栏 为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效应统计分析工作,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分别专用于不动产一次性抵扣、旅客运输服务两项政策效应的统计分析。 为减少数据录入错误的产生,电子税务局增加了第8b栏次与第9、10栏已填写信息的比对。
    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如下图所示:
    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本表不允许所有数据项全为0保存。 数据填报时,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6.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本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如下图所示:
    数据填报时,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7.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如下图所示:
    说明: (1)第1列“增值税税额”:填写主表增值税本期应补(退)税额,系统可自动获取。 (2)第6列“本期应纳税(费)额”:填写本期按适用的税(费)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费)额。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纳税(费)额=(增值税税额+增值税限额减免金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税(费)率。系统已实现自动计算。 (3)第12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该列次与主表第39至41栏对应相等。计算公式为:该列次与主表第39 至41 栏对应相等。计算公式为: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本期应纳税(费)额-本期减免税(费)额-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期抵免金额-本期已缴税(费)额。系统已实现自动计算。 (4)公告中“增值税税额栏次”包含“增值税税额”和“增值税限额减免金额”。 表中各项填报时,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8.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如下图所示:
    填报说明: (1)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的填写方法 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为下拉列表,点击此项目名称下面的单元格,即显示出以下代表列表,点击前面的逐级打开,选择所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申报模块下“常用减免性质代码维护”功能,维护常用的减免性质代码后,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可从 “常用性质”下拉选项中选择已维护的常用减免性质代码。 (2)本表与主表关系: (3)表内勾稽关系: 第5列各栏>=0;第9栏第1列〈=第8栏第1列 (4)各栏次填报时,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9、增值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将前文所有的附表中数据集合到了主表,提现企业当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的最终金额,本表极少需要手工填写,均为取附表中已填写数据。我们来看看最终的主表数据对应的是我们附表中的那些数据吧。 主表第1至10栏次对应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合计栏,销售额合计数分别提取入主表;主表11栏次“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对应附表一,第14列销项税额合计数。 11栏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主要提现当月税控器开具的发票总税额及未开具发的税额合计数; 主表12栏次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 月数”=附列资料(二)第 12 栏“税额”; 主表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中“本月数”按上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中的“本月数”填写; 主表第 14 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主表第 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 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即出口企业当月退税额; 主表第16 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主表第17栏无需填写,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主表第18栏表示实际税务测算后允许抵扣金额, 主表第19栏,系统自动生成表示我当期应缴纳增值税额;如果19栏当期缴纳税额为负数,则表示作为留抵税额转入下个报税期抵扣增值税,那么第20栏的金额就计算出来了。 如果是使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以上20栏不用考虑,我们接着看下边第21栏的数据对应我们附表一中(第 10 列第 8、9a、10、11 行之和-第 10 列第 14 行)+(第 14 列第9b、12、13a、13b 行之和-第 14 列第 15 行)填写的数据之和,自动带入主表; 第22,23栏的填报理论与第16,17栏相同就不在做过多的介绍了。特别需要大家注意,如果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第24栏次不会为负数。 主表第 25 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参考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主表第 32 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 主表第27栏第“本期已缴税额”: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企业如果有预缴增值税的情况时,会在主表此栏次提现。 主表第 32 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 如果企业前期有欠税的情况,会在主表第33栏次提现,当然一般出现欠税的情况,税务局会锁电子税务局,无法在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操作。 第 35 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 退回的增值税额。 主表第 36 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 38 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 主表第 37 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 主表第 38 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主表第39至41栏次,对应附表五第11列的第1至3行次。
    填写完毕后,建议大家在检查一遍所填数据,没有问题后可提交并缴款。 10. 增值税确认申报 以上报表填写并保存成功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数据,通过审核校验的,系统自动将申报数据执行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操作,请注意查询申报状态及税款划转情况。 未通过审核校验的,提示未通过原因,用户根据提示信息调整,然后再次点击确认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 用户可在首页申报状态栏查看最终结果。 增值税附加税确认申报后,可查看增值税附加税申报结果:
  • 1. 报表填写指引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报表填写指引”,查看报表填写顺序及注意事项,如下图所示: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打印:1、登录国税网站,点击"我的办税大厅登录;2、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申报查询",然后选择年月,查询到要打印的申报表3、打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就可以打印出来了。

  • 第一种方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缴税 →再点击"申报查询及打印".界面弹出查询及打印框,选择起始日期,选择好日期,点击右边的"查询".点击查询后,页面就会弹出对应日期的增值税申报表,点击后面的"打印",即可以打印增值税申报表了。第二种方法:通过增值税申报系统打印:打开增值税申...

  • 1/3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缴税,选中申报查询打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2/3 选择时间地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3/3 选择完毕点击后边的打印即可。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方法2 1/4 还可以通过增值税申报系统,选择需打印的日期,选择红框内的增值税。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2/4 点击增值报表。请点击输...

  • 打印增值税申报表流程:1、先要登录到国家税务局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点击登录;2、登录后,可以看到在左侧的菜单栏里有“综合查询”;3、点击“综合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在界面上可以看到“申报征收查收”;4、点击“申报征收查收”,进入到界面,我们可以看到"申报明细数据查询";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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