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数月前的货物毁损增值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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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不善属于非正常损失,当初购买此货物的进项税额要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仓库保管员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在企业的运营中,可能会出现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材料毁损,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分录因管理不善毁损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同时,该材料的毁损是由管理不善(如火灾、被盗)造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一、增值税意义上的“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包括: (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二)...
1 、过期产品的增值税处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企业产品过了保质期没有售出,不属于自然灾害损失,也不属于管理不...
你单位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损失,不属非正常损失的范围,进项税就不能抵扣销项税,应将该批粮食的进项税转出,计入损失成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可以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