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1、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2、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3、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二、西部大开发的措施有哪些?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必须从战略眼光出发,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投入,先行建设,适当超前。要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建设;加强电网、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坚持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要在做好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骨干工程。 2、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这是推进西部开发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力度,同时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由国家无偿向农民提供粮食和苗木,对陡坡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先搞好实施规划和试点示范。试点的规模要适当,不宜铺得太大,防止一哄而起。要加强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 3、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点要高,不能搞重复建设。要抓住我国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时机,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从各地资源特点和自身优势出发,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农业基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工业调整、改组和改造步伐;大力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 综上所述,我国对西部地区的开放是很重视的,通过多部文件输送了大量优惠措施,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指出在西部地区从事投资的外资免征关税、对西部企业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并且,实行三免两减半政策,在增值税、营业税等上面给予大力支持。
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税收优惠 1.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在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免征关税。2、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根据国务院的过渡优惠政策,自2001年至201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则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
总机构和分公司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可进行直接分配,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则根据总分机构的税率进行合理分配。在2022年的预缴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可在西部地区享受到15%的税率优惠。税务判定与确认 为避免主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不确定性,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
对于在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取得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享有“两免三减半”优惠的,该优惠可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享受原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规定条件,但因尚未取得收入或尚未进入获利年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