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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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 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法律主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四条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
第二联:发票联 第三联: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抵扣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
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