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申请退货 但已经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购买方申请退货 但已经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 如果是开票当月退货,可收回增值税专用发 票作废处理,如果是跨月,则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冲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 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

  • 当发生退货时,如果退货商品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按照相关税务政策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若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则需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在取得销售方开具...

  • 当月开出的 被退回,因为没到月末,没有确认收入,就不用做分录,也不用开红字发票,直接在防伪税控系统,把该发票打作废就可以。然后把发票所有联放一起保存、备查。跨月的发票被客户退回是,就要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经税务局审批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回以前月份开出的已做收入的发票。红字...

  •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客户要求退货但取得的增值税票已经抵扣的情况下,应由客户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客户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作为销售方,凭...

  •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 ,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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