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冲突时怎么办

当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冲突时怎么办
  • 当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冲突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如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都有对税收协定优先原则的明确规定,即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国际税收协定。
  • 当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冲突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如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都有对税收协定优先原则的明确规定,即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

  • 按照法理来说,应该先遵循程序法;但目前 的现实是,实体法更具效力。

  • 可见,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被严重扭曲,重实体,轻程序在观念上根深蒂固,在实践中表现突出。 对于程序法与实体法、程序与实体的关系要正确处理,首先必须对二者的关系正确认识。本文通过对程序及程序法独立价值的分析,探求深刻认识实体法和程序法关系的理论根据,为进而纠正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偏向提供观念上的指导。

  • 1、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2、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意思是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