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登出税务登记时,库存销售后如何进行销售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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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登出税务登记时,库存销售后如何进行销售税抵扣??? 一般纳税人登出税务登记时,原进项税额不必转出,留抵税额不予退税。登出后,企业纳税资格已不存在,库存产品销售也就不存在抵扣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进货,销售后税能抵扣吗? 不能。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执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率纳税。 从一般纳税人那里的电脑,买价加税费计入小规模纳税义务人的营业成本。 回答完毕,不明白的话,接着问。
一般纳税人收购粮食如何进行税务抵扣? 1.收购范围是农产品,具体品种不限; 2.是要在本地收购,外购的不能开具农副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外购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本地的可以用农产品收购单计算抵扣13%的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企业销项税可以抵扣吗? 1、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应算入成本中。 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给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不能抵扣的。除非是税务局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才能做进项税抵扣。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财税(200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出台后,一方面由于原来的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并没有失效,两者应实现衔接。另一方面,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相继出台了操作性的解释档案,在这些档案中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解释是:“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这些地方性档案在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备案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许可,因此,一般纳税人在销售旧货是要考虑上述三个条件的许可,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则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则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销售旧货和旧机动车的涉税处理 2002年3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29号文对有关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明确,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二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9号文所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涉及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1994年和1995年两个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免税专案的范围,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94)财税字第026号通知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第十条规定:“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9号文与原有关规定相比,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是增值税征收范围缩小,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由原来的无论其售价是否超过原值一律征税,改为只对售价超过原值的征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二是统一了征免税口径,即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所有固定资产是征税还是免税,均按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中规定的三个条件来界定。三是统一了税负,由原来6%(销售旧货4%,见国税发[1998]122号通知)的征收率,改为统一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四是采取了税额式减免形式,即先按4%的征收率计算出应纳税款,然后再减半,约合价内税1.923%。五是对旧机动车经营单位专门做出了规定,规定中的销售旧机动车应当包括销售应征消费税和不征消费税的各类机动车和摩托车、游艇,税负与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相同。但旧机动车经营单位和旧货经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仍应执行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以及条例、细则和29号文中的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砂石 一般纳税人销售砂石,如果属于自产沙石,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属于购进再销售,则按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手袋的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抵扣后按多少税率申报税金 一般纳税人都是17%的税点,小规模才有按6%或7%之类的。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税务处理 学一下档案就清楚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国家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税务知识:一般纳税人销售蚊香按什么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的规定:“四、关于日用‘卫生用药’的适用税率问题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型别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消毒剂等),不属于增值税‘农药’的范围,应按16%税率征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蚊香应按16%的税率征税。
一般纳税人进货大于销售,当月税金可以全部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进货大于销售,当月进项税额可以用全部的销项税额来抵扣,没有抵扣完的部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比如,当期购进货物50万元,进项税额85000元,当期销售货物40万元,销项税额68000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68000元,未抵扣完的部分17000元(85000-68000),作为留抵税额,用下期的销项税额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登出税务登记时,库存销售后如何进行销售税抵扣??? 一般纳税人登出税务登记时,原进项税额不必转出,留抵税额不予退税。登出后,企业纳税资格已不存在,库存产品销售也就不存在抵扣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进货,销售后税能抵扣吗? 不能。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执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
存货处理要不要交税 一、一般纳税人在登出时的存货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登出税务登记时,如果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登出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
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也就是说,当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不补交增值税,因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贷方反映“销...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账面存货如果没有短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账面存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造成存货短少,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如果账面的存货实际售出未入账的话,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在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处理方法如下: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费,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