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税务机关就税收担保财产发生的纠纷

企业与税务机关就税收担保财产发生的纠纷
  • 这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收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此款对税收优先原则有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所谓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又有其他应偿还的债务,而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以及清偿其他债务的,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应当先缴税。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如果纳税人的财产被设定抵押担保贷款,不应适用税收优先原则。二是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具体要看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时间,与纳税人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时间,如果是设定抵押担保在前,发生欠缴税款在后,也不适用税收优先原则。三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目前,只有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中,明确了有关税收优先原则除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破产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可见,在破产企业清偿债权时,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也应优先于国家税收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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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 解析: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适用仲裁,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适用仲裁,该企业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

  •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二是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

  • 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如果纳税人的财产被设定抵押担保贷款,不应适用税收优先原则。二是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具体要看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时间,与纳税...

  • 1. 在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现金、财产或其他形式的保证,以确保纳税人将来能够履行其纳税义务。2. 当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存在疑虑,认为其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时,也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这是一种预防措施,旨在防止纳税人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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