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机关能追究税务专营员的玩忽职守罪吗

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机关能追究税务专营员的玩忽职守罪吗
  • 是有可能的,不过渎职是要有证据的
  •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这个跟专管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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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的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企业的一般涉税违法行为,特别是那些为了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行为,将不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而是由税务机...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首先是税务局立案检查,确认虚开后移交公安局经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可以由公安经侦立案侦查,税局配合对虚开发票做行政定性,然后由公安部门做刑事定性。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虚开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在5千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拘役或三年以下 ,虚开 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可能被判处 。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法律分析:不是的。被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照样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税务局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查处、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的相关人员就是失职渎职,如果被监察或检察机关发现,也会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补税罚款后,必须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立案后,如果认为情节轻微,而且已经追回国家损失(包括虚开的开具方和接受方都已经缴纳了相应税款),检察机关和法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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