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图书是否还是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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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批发图书免税.《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上述政策,不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可以。
法律分析:一、免税政策享受范围。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二、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
法律分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法律依据:《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批准,特定类型的图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这些书籍须具备国际标准书号(ISBN)。免税范围仅限于图书的批发和零售环节,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享受免税的纳税人需要在发票开具和会计核算上遵守规定,例如开具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对于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