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的开发成本与所得税清算认定的成本是一致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一样,成本扣除依据不一致。土地增值税因为有加计扣除,所以不允许预提成本,企业所得税则允许相关预提成本。具体可看187号文和31号文
- 二者认定的范围不一致
- 财产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等。二、前期工程费 主要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三、建筑安装工程费 1、以出包方式向承包单位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2、以自营方式产...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
法律分析: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四项开发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四项开发成本”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建造年份、结构、用途、...
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申报的“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超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标准,有正当理由且能提供确凿证明材料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核定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标准计算扣除。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