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发票已记帐,但是没有网上认证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抵扣发票已记帐,但是没有网上认证怎么办 增值税抵扣发票已记帐,要抵扣时再网上认证也可以的,180天以内认证抵扣都是可以的。
在申报增值税时,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减去此张发票,即本月不做抵扣,下月认证后再做在下月申报表中抵扣,并在留存的报表上注明 不用调整帐务,本月申报时不做抵扣,因此也不用做进项税转出
外单位开的增值税抵扣发票,我还没认证掉了怎么办? 咱们国家规定的抵扣期限是180天,在这期间你可以做以下手续。 1、联络发票提供方,告知其你将发票丢失。让对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办这个业务的时候需要发票提供方完成该张发票的抄报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发票记账联影印件、丢失发票记账凭证的影印件、发票丢失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各一份。 2、对方从其所属机关拿到《已抄报税证明单》之后,加盖自己单位的公章,把第三联和丢失发票记账联影印件给你(通过邮寄或者自取),然后你在拿着上述两个材料、你们单位的发票丢失情况说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公章到你的税务管理机关进行发票认证。该种认证只能在前台视窗操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增值税抵扣发票怎么开?几个点? 个人是无法抵扣增值税的,如果对方需要 ,可以到税务局 ,税率3% 希望采纳
增值税抵扣发票认证,抵扣后,还能作废吗?多久可以作废? A公司在8月31日24时前没有对电子发票作废处理,现在就不能作废发票了。关键是A公司是不是在8月31日24时前作废了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虽然你通过了认证并抵扣,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仍然会让你作进项税额转出。那么解决的办法是: 一旦认证,一律不得退回,必须通过税务局的抵扣凭证抵扣稽核系统协查后,取得方做进项税额转出,销货放凭协查回函重新开票并确认收入(因为电子发票已经作废,不可能用已经作废的纸质发票记账联确认收入,不存在两次确认收入问题)。
9月的增值税抵扣发票12月份抵扣行吗 开票后的90天之内进行认证,且认证的当月抵扣 看你的发票超过这个界限没有
认证增值税抵扣连,认证多少 你看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税额”,那个金额就是你实际可以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
未认证的增值税抵扣联遗失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影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影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影印件留存备查。
为了突出进项发票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可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设一个“待抵扣进项税金”的三级科目,方便核算。等发票认证抵扣当月结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金;贷: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往来科目;认证抵扣当月...
发票抵扣联已抵扣,发票未做账看是否本月初增值税申报时已将此专用发票进行了进项税额的抵扣,如是,本月补记账务处理即可。如果没有 本月只能含税入账 不能抵扣税款了。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
因为你认证过了,你把税金调整一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在建工程(也可以借方红字)你这个在建工程属于在建不动产,则再做分录: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采购等已经记账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 采购等也未记账,借:库存商品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将帐本上的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下月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