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了那些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
- 2002年,全国人大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使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政策
主要表现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六大类资金。
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财政已经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并安排了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二是开展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如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三是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这是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由政府出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其资金来源由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收益、捐赠和其他资金四部分组成,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清洁生产及其他事项。
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1999年我国设立了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分为:(1)贷款贴息: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 ~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3)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对少数有后续创新潜力、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促进中小企业的有关服务业务的补助。使用范围包括培训业务、小企业信用服务业务、创业服务业务及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资助标准:(1)培训业务中的授课费和教材费按实际发生额予以全额资助,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予以适当补助。(2)小企业信用服务费按实际发生额予以适当补助。(3)创业服务费按实际发生额予以适当补助。
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这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方面。
⒍乡镇企业发展基金
按照《乡镇企业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其来源主要是政府拔付的用于乡镇企业发展的周转金。
除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外,用财政资助方式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贷款还有中西部乡镇企业专项贷款、东西合作示范项目贴息贷款、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贴息贷款以及扶贫开发贷款等。 - 从某种意义上说,“十五”期间,我国解决“三农”问题进入了“跳出农业抓农业”的新时期,真正把“三农”问题放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大背景下加以解决,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做出具体部署。这是党在新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个突破性的政策调整。可以说,城乡统筹的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而现阶段城乡统筹最重要的任务是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
“十五”期间,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跳出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圈子,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
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不是孤立地谈粮食安全,而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长期目标结合起来,注意保持了农业政策的连续性。不仅重视把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的文章做足,又重视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增收途径。不仅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开始强调提高农村的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此外,提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给农民建立社保;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业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环境;尽快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继续加强农业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执行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等政策措施,都是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李力)
按照《乡镇企业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其来源主要是政府拔付的用于乡镇企业发展的周转金。除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外,用财政资助方式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贷款还有中西部乡镇企业专项贷款、东西合作示范项目贴息贷款、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贴息贷款以及扶贫开发贷款等。
1. 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扶持项目。政府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与农业相关的工厂给予支持,如设立水果加工、粮食深加工等工厂。这类项目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业产值,还能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2. 乡镇企业技术升级和改造项目。为提升农村工业的技术水平,政府会针对乡镇企业技术升级和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一)、资金信贷:国发(1993)10号文件《关于促进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规定: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可以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国发(1992)19号文《关于批转农业部",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中发[1997]8号文...
(一)、资金信贷:国发(1993)10号文件《关于促进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规定: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可以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国发(1992)19号文《关于批转农业部",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中发[1997]8号文...
(一)、资金信贷:国发(1993)10号文件《关于促进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规定: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可以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国发(1992)19号文《关于批转农业部",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中发[199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