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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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 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因此,上述公司取得的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按照规定审核后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从境外公司取得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取得国外的运输发票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的地域适用范围仅限于 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企业取得的运输发票,运输劳务的承运起运地在境外,不属于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范畴。因此,取得的国外运输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上述公司取得的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按照规定审核后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具体来说,境外接收方由于不在国内税务体系内,无法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这在实际操作中意味着他们无法享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税务优惠。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无法为境外接收方带来实质性的税收利益,反而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税务管理难题。此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意味着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税务审核...
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