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

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
  • 不知道你是需要这个表格还是问这个表格怎么填写?
  • 按照分国不分项的计算办法,该企业汇总计算缴纳所得税的程序和结果为:应纳所得税总额=(200+120+80)×33%=132万元。A国分支机构税额抵扣限额为:132×(120÷400)=39.9万元。虽然该企业在A国已实际纳所得税44万元,但按照抵扣限额只允许扣除39.6万元,超过抵扣限额的部分4.4万元不能扣除。

  • 第一步:将居民个人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境内、境外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所对应的计税方法分别计算出该类所得的应纳税额;第二步:计算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某类所得的抵免限额,如根据来源于A国的境外所得种类和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其抵免限额:(1)对于综合所得,按照居...

  •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规定,从境外取得的税后投资收益,应先将其还原后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总额,一并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将境外应抵扣的已纳税额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

  • 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计算2008年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20+5)*25%=6.25万;

  • 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时,需遵循一系列规定。首先,抵免境外已纳所得税额的规定指出,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若属于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或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可以抵扣其当期应纳税额,抵免限额为依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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