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内多次增购发票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本月内多次增购发票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 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同时要交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费等税费。
    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先预缴税款。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不是按小规模纳税人3%计算)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清单与专用发票记账联进行核对,并确认企业已经缴纳预缴税款之后,方可允许继续领购。
  •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发票按上次开具发票金额的4%预缴税款。
  • 现在降了一个点,按上次购票所开发票不含税金额 的3%预交。
  • 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先预缴税款。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不是按小规模纳税人3%计算)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

  •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 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

  • 预缴的税款可以抵扣。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因此,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内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当期应缴纳的...

  •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 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

  • (1) 纳税人应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3%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2) 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申报征收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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