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款抵扣的问题?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请查阅建筑法、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内容。
二、B公司有分包给C公司属于二次分包,为建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需要妥善处置。
三、实际纳税实务中,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做到这样,当然也是施工各方希望达到的结果:A \B\C公司各自承担如下金额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这种结局的达成需要练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及合理沟通。
四、理论上的解释是:C公司的20万元不可以被B公司抵扣。 - 分包工程款抵扣:
一、B公司有分包给C公司属于二次分包,为建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需要妥善处置。
二、实际纳税实务中,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做到这样,当然也是施工各方希望达到的结果:A \B\C公司各自承担如下金额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这种结局的达成需要练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及合理沟通。
三、理论上的解释是:C公司的20万元不可以被B公司抵扣。
《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属个人而不是其他单位,同时与原条例第五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相比,分包的对象也由原规定的“他人”调整为“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对分包给个人的部分不得扣除,此规定与建筑业相关法律对非建筑企业不得从事建筑业务相一致。
这意味着,在总包工程项目存在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商仅需申报并缴纳自己实际承担部分的税款,无需代扣代缴分包商的税款。分包商需自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总承包商申报营业税时,可以通过“可扣除金额”这一机制实现税款抵扣,这由系统根据下一级分包商的发票金额自动计算。下一级分包商开具发票后,上...
分包工程款抵扣:一、B公司有分包给C公司属于二次分包,为建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需要妥善处置。二、实际纳税实务中,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做到这样,当然也是施工各方希望达到的结果:A \B\C公司各自承担如下金额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这种结局的达成需要练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及...
分包抵扣的情况常见于工程建设领域,当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时,可以按照规定抵扣部分税款。以下是关于分包抵扣的详细解释:一、分包工程的定义和分包抵扣的概念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有时会将部分工程内容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来完成。分包抵扣指的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总承包商可以将...
分包款的抵扣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如果总承包商支付的分包款不能得到抵扣,那么这部分款项将被视为利润部分,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负,也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成本的增加。通过允许分包款抵扣,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四、促进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允许分包款抵扣还有...
与原条例相比,此规定强调了分包的对象应为其他单位,而非个人。这意味着,分包给个人的部分无法在计算营业额时进行扣除。这一调整与建筑业相关法律对非建筑企业不得从事建筑业务的原则保持一致。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款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分包给其他单位。当分包给个人时,该部分费用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