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认证吗

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认证吗
  • 国税发[2003]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需要在180天内认证的。以后取得的服务费发票不需要认证,直接在申报表主表“应纳税减征额”中填列,应纳税额不够递减的,下期填列。
  •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转入下期。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

  •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

  • 是的,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 票认证了,没有问题,不作进项税额抵扣,直接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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