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外建筑企业跨地区预征企业所得税吗

安徽省省外建筑企业跨地区预征企业所得税吗
  • 收。安徽省省外建筑企业跨地区预征企业所得税为0.2%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 安徽省省外建筑企业跨地区预征企业所得税为0.2%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

  •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需要企业先在当地税务局或者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企业带上合同,外经证,营业执照等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预缴,现在也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去到工程当地,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即可,预缴后的税额可以在企业申报时进行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

  •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

  • 建筑业跨地区需要在异地预缴哪些税款 建筑业跨地区施工异地缴纳的税款、、、 2017年5月份之前施工收入取得时要缴纳的税款 1、增值税 2、地主性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 2017年5月1日以后已不需要在外埠交纳税款、在公司注册地按月审报缴纳税就可以 建筑...

  • 建筑企业跨区施工不构成分支机构,尽管由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但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可以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这一条很重要,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比率预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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