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和出售方必须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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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 票收款方和出售方必须一致,否则,很有可能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由卖货方开出。请记住,发票是由收款方开具的。
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实需要在发票上填写收款方开户的银行及账号。然而,购货方的款项支付方式并非仅限于直接转账至发票上的银行账户。结算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移动支付、现金等。在移动支付方式普及前,现金结算非常普遍。尽管现金结算的比例较高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双方串通修...
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是专门用于记录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是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和缴纳税款的法定凭证。其特点在于,除了具有普通发票的功能外,还兼具记载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功能,是增值税管理和核算的重要依据。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如果客户需要,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餐饮服务企业而言,如果其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支付凭证和抵扣依据...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