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部门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部门职能
  • 具体职责是:(一)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二)组织拟订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分类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三)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及其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总局外网纳税服务和征纳互动频道相关栏目、短信系统及知识库等方面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四)组织、指导面向纳税人的宣传、服务产品的制作,统一规范纳税人使用的各类表格、文书,编制分类纳税服务指南,扩大无偿提供服务的范围。(五)拟订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六)拟订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七)拟订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八)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除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九)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十)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主要职责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负责制定全国范围内的纳税服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和办税流程的顺畅服务。这包括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支持。其次,司司负责制定和执行纳税服务以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的规章制度,制定服务分类标准和...

  • 具体职责是:(一)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二)组织拟订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分类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三)承担面向纳...

  • 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 国家税务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每个部门职责明确,具体如下:办公厅: 负责机关的文书、机要、会议、档案、信访、保密和安全工作;负责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管理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司: 起草税收法规草案,研究税制改革,制定业务规章制度,处理世贸组织相关税务事务,审理重大案件和行政处罚,...

  • 司 长:范 坚 副司长:陆 炜(司长级)副司长:张树学副司长:李早春纳税服务司设综合处、制度处、税法宣传处、办税服务处、纳税人权益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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