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现在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现在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 是的 我最近两日也遇到这个问题 打电话去北京国税问过 2011年起已经停用。自2010年9月1日起,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包括:《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票、折式票及印有单位名称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二手车...

  • 现在国税地税已经合并,原国税局监制的发票(包括定额发票)已经作废,不能使用了。现在的定额发票是合并后的省级税务局监制。

  •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企业发放发票。对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

  • 国税发票通常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采用统一规定的发票格式。外观通常为白色,具有水印标识,通过紫外线照射可以观察到防伪标记。发票上包含 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名称、商品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基本信息。此外,国税发票还印有清晰的税务专用章。二、地税发票的基本样式 地税发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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