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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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构成及提供、合并范围、合并程序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其执行将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以控制为基础的合并理念影响了合并范围,导致企业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原制度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的特殊规定,如特殊行业或小规模的子公司,受所在国外汇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等,根据合并报表准则应该纳入合并范围,并需要考虑合并抵消因素,直接影响了合并后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等方面的规模。合并报表准则取消了比例合并法,这对拥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的母公司而言,缩小了合并范围,明显减少合并后企业集团的总体规模。
合并报表的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了合并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准则将少数股东权益从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方转入所有者权益,导致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负债相应减少。对于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没有义务或者没有能力承担的损失由母公司承担,减少了母公司在企业集团中享有的权益。
二、利润表的影响
以控制为基础的合并理念影响了合并范围,导致企业合并后的收入、费用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取消了比例合并法后,合营企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虽然这对合并后的净利润没有影响,但明显减少合并后企业集团的总体规模。
按合并报表准则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若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金额较大的未实现内部利润,则需要合并抵消,使当年净利润大打折扣。此外合并报表准则要求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使母公司试图通过关联交易、隐藏子公司亏损的行为被禁止,更加充分反映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促使公司的合并报表更透明、公正,更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判断。
合并报表准则改变了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位置,将其作为合并净利润的一部分。对于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没有义务或没有能力承担的损失由母公司承担,减少了当年合并净利润。
新准则对子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虽然不影响合并利润表,但将导致合并报表的净利润跟母公司的净利润差异越来越大。我国一些母公司没有主业,是单纯的资产管理投资型公司,其利润全部来自子公司,对子公司改按成本法核算后,母公司仅在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时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将导致母公司会计报表非常难看。
三、财务指标的影响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收入的规模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与资本结构和经营能力等相关的指标值,如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投资回报率等。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中的“移位”,解决了原先少数股东权益既不属于负债项目又不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尴尬处境。该项变化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将直接影响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指标值,如降低净资产收益率和权益乘数。
四、上年度比较数据的影响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期初已纳入合并范围;同样,由于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首次执行日应该按照符合合并报表准则要求的合并范围重新表述上年度比较数据。原制度没有提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概念,对于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实务中通行的做法是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仅合并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在合并报表准则下,明确应当视同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期初已纳入合并范围,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调整年初数,将对上年度比较数据的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及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对存在同一控制下形成的大额股权投资差额的母公司,因需要追溯调整股权投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将直接影响各年度净利润的确认数。
五、日常财务核算工作的影响
合并报表准则进一步强调了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必须编制合并工作底稿,除了记录抵消分录外,还需记录调整分录。由于新准则对子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为便于合并,母公司通常需要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通过编制调整分录予以调整,而不改变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簿记录。此外,倘若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也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通过编制调整分录予以调整。
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准则要求母公司单独设置备查簿,记录购买日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便期末合并时以此为基础对子公司提供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对于以上变化,企业财务人员需要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模式,大大增加了日常核算的工作量。虽然在形式上合并抵消分录及调整分录有别于会计凭证,备查簿也不同于会计账簿,但合并工作底稿及备查簿均属于会计资料范畴,需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存。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应重视合并工作底稿的编制,完整调整分录和抵消分录的记录,而且需要建立备查簿、按要求定期调整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个别报表金额,做到有据可查。 - 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中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理论的变化
“母公司理论”是旧的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所要依据的主要的理论依据,该理论中认为企业中所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的使用人员是公司的债权人及公司的股东,因此在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应该注重母公司股东的利益。在该理论指导下,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的做法是:对于公司集团中的没有实现的利润的处理方式是按照相关的控股比例进行抵消;对于子公司中的母公司的净资产的份额的计量方式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对于少数的股东在子公司中占有的资产,一律按照历史成本来进行计量;对于少数股东的本期损益是在净利润项目之前进行列举,并且需要在合并报表中对该项目进行单列;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各个项目需要在报表中进行单列,该部分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总资产数额。
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制定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的理论依据是“控制观”,在合并主体中,不管是少数股东还是多数股东都应该进行同等对待,并且认为子公司的全部价值都应该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合并报表中所反映的利益应该是包含所有的股东的,在这种理论指导之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是:集团的交易中没有实现的损益全部予以抵消,这能够对集团内部的操纵利润的交易进行有效的抑制;母公司在对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计量时,全部都采用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如果子公司中的当期损益是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那么在合并报表的制作过程中,应该予以说明;对于子公司中不属于母公司权益份额的部分,应当将其归结为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说明。
二、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变化
在新、旧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的制定范围大致相同,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强调了控制理论,例如在新会计准则中具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例外的情况存在,子公司中所有的资产都应该被母公司所合并,并且该准则中明确的强调,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控制,不但是在法律上进行完全的控制,还在实际意义上进行完全的控制,例如,在一些公司的章程中规定相应的子公司没有实际的控股权,而该子公司在形式上具有控股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的合并及一些特殊行业子公司的合并也纳入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中,在旧的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对于银行、保险业等特殊行业的子公司可以不将其纳入到合并范围中,并且对于子公司的当期净利润、销售收入、资产总额等值小于母公司的总值的十分之一时,可以不将该公司纳入到合并范围中。但是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该项规定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不管是公司的规模还是公司所属的行业性质,所有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都应该纳入到合并氛围中,从而能够使合并财务报表将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反映出来。
在旧的跨级准则中,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的比例合并法来进行合并,并要将相关的合营企业合并在其中。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为了能够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制定过程中很好地贯彻控制理论,将合并比例法进行了取消,对于合营企业的核算,在新的会计准则中采用的是权益法来进行相关权益及资产的核算工作。
三、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与编制程序的变化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制定工作中,需要将子公司及母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作为基础的参考内容,首先需要对子公司的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然后由母公司来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该按照母公司的相关要求予以统一。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只是单纯地将相关的购买成本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差值来作为合并的差价,而不对母公司的商誉及股权取得之日起的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值进行确认,而商誉指的是母公司在对子公司进行购买的过程中的投资成本值与子公司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值之差。而公司账面的净资产的值指的是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公司账面价值之差。公司股权取得日的合并差价正应该由商誉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值两部分所组成。
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这样规定:如果是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合并,根据合并时合并成本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值,对留存收益及资本公积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样的话,在合并的后期,能够保证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不出现合并差价。对于没有处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将合并时合并成本中高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当作商誉,并在后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说明,如果此过程中,商誉的值有所减少,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要以减少后的值进行表示。而如果在合并时,合并成本的值比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值要低,应该将二者的差额作为当期的损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不需要另外予以说明。
四、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的变化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将旧的会计准则中的“对某些企业是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给予自由裁量的权力”的规定进行了取消,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所有合并的母公司都需要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所有合并企业都需要遵守。并且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处于多层次控股的条件下,只要母公司拥有一个以上的子公司,都应该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五、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的变化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主要有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损益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等。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其中不仅包括合并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还包括有合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几部分的内容。
六、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强调了经济实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规定需要在合并后的股东权益中包含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将其包含于合并后的净利润当中,这会对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负债率等产生影响;在新准则中,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所有净资产的值都按照公允价值的方式来进行计量,这能够促进企业所提供的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的准确、可靠,有利于企业中的决策者参照财务报表进行正确的决策。
七、结束语
本文从基本理论、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及方法、合并报表编制主体、合并报表种类等方面对新、旧会计准则进行了对比分析,简单阐述了新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上的主要变化,并简单分析了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在校园网里面找图书馆的项目,那里面 期刊网的材料就可以免费下载了
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的合并及一些特殊行业子公司的合并也纳入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中,在旧的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对于银行、保险业等特殊行业的子公司可以不将其纳入到合并范围中,并且对于子公司的当期净利润、销售收入、资产总额等值小于母公司的总值的十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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