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可以填事业单位负责人吗?

关于税务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可以填事业单位负责人吗?
  • 如果没有指定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就是财务负责人。你可以是财务主管或经理,但单位财务负责人一定是高管,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你的报销手续和程序是对的。
  • 事业单位负责人与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工作。
  • 可以的,按照上面的填写就可以了。
  • 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就是单位负责人
  • 当然可以的。
  • 财务负责人,既可以是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财务经理(或者财务总监或者是会计)
  • 如果没有指定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就是财务负责人。你可以是财务主管或经理,但单位财务负责人一定是高管,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你的报销手续和程序是对的。

  • 当然可以,不过,这里面有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如填写报表时,有声明人,一般填写为法人,财务负责人一般填写财务经理或者财务总监,有的企业分的比较细,有税务主管也可以写,或者税务会计都行

  • 财务负责人自己解除的方式如下: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事项办理;2、进入涉税事项办理界面,选择变更登记,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3、页面弹出税务变更登记表的说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4、页面弹出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界面,在变更项目处,选择财务负责人姓名,变更前内容...

  • 可以的,税务人就是你留在税务局办理业务的经办人,也可以是财务负责人,一部纳税申报,提交财务报表以及办理其余业务,只要实名认证了,都可以去税务局办理

  • 在注册新公司的时候,财务一栏不可随便填写。必须填写持有会计证的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员信息。因为后续在税务机关登记时要提供财务负责人的会计证和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财务负责人的信息。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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