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怎么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怎么作废
  • 抵扣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具体实务是: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了,开票方不能作废只能先开具红字发票,再做正确的处理.
  • 一、对于销售方:不能作废该发票,只能开红字专用发票,否则将可能受到处罚.对于购货方:若销售方作废了发票,通常情况下,购货方不能抵扣该进项税额,需做进项转出后,要求销售方重新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对方却作废了,怎么办?这种情况认证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如销货方...

  • 法律分析:符合作废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可以作废。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抵扣,理论上不允许作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销货方需收集齐发票所有联次,才能执行作废操作。若未收集齐联次而直接作废,将视为未按规定操作,主管国税局将给予处罚。实际情况中,由于复杂原因,销货方在未收集齐发票所有联次的情况下可能进行了作废操作。这种情况下,购方在当月...

  • 当购买方已经进行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选认证后,若需要作废,可遵循以下步骤:首先,销售方需向购买方开具相对应的红字发票。此操作需确保红字发票的信息与原发票完全一致,以便于后续的账务处理。其次,购买方应将红字发票进行入账处理。这一步骤是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以及后续税务申报的基础。再次,在...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并抵扣后原则上是不能作废的,这是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来执行的。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销货方在作废发票时必须确保所有联次齐全,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作废。如果销货方没有完整收集发票的所有联次而直接进行作废操作,将会受到主管国税局的处罚。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种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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