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11月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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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下个月申报期内全额全张数填写申报表,不足抵减部分会留待以后继续抵减。 申报表中本期认定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需要填写全部认证通过的数据。
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
不可以。进项和销项的抵扣需要在同一时期进行,不能跨期抵扣。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因此,12月的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1月的销项。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180日内,(从2010年1月1日前认证抵扣期限是90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即从开票之日起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2017年7月1日起,增...
你是付款时做的,发票日期又在11月份,就不必冲销,直接做附件即可,12月份认证没有问题。发票日期12月,需冲销11月份凭证重做。
例如,假设公司在2023年5月获得了进项发票,但该月并未开具销项发票,那么这份数额可以留待后续月份使用。公司可以在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间的任意月份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十个月的进项发票抵扣期限,公司可能将无法再使用这些发票进行抵扣,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发票遗失或企业合并等,需要按照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