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销项价税总额与进项价税总额如何算营业收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用销项价税总额进行价税分离,不含税的金额,就是营业收入。公式:价税合计/(1+增值税率)=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不含税)=销项税总额/增值税率
营业收入(含税)=营业收入(不含税)*(1+增值税率)
用销项价税总额进行价税分离,不含税的金额,就是营业收入。公式:价税合计/(1+增值税率)=营业收入
进项价税合计/1.17*0.17=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本月应交税额 还有一种算法:(销项价税合计-进项价税合计)/1.17*0.17=本月应交税额 这两种算法计算出来会有一点点的误差,也就几分钱吧,可能他只是要个概数吧!
不对,只计算税金,应该包括很多税种,这公式主要是增值税的:销项税-进项税=应交增值税。若是计算整个公司的相关税金,应交税金科目中还有消费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有些公司甚或还有土地增值税。
进项税是根据发票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不是计算得出的。如果计算得出,原则上是违规的做法。比如销售100万,不含税,销项税一般是17万,采购原料等取得进项税发票10万,那就是进项税额为10万,这样计算 =销项税-进项税=17-10=7万 7万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额不超过33%,办理一般纳税人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