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的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哪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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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之间的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现金流量表中两项主要项目的填列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个主要项目的填列有了较大的不同。本文针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初步分析。基本填列公式为:本项目金额=营业收入+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坏账准备的调整金额-票据转让的调整金额-其他特殊项目的调整金额。(一)营业收入的填列。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为利润表第一项。但有的营业收入不会形成现金流量:用库存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库存商品对外投资、用库存商品进行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用材料对外投资、用材料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这些项目都应从营业收入项目中扣除。(二)销项税额这个项目应根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填列。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在新会计准则的处理下:工程领用本厂商品,用本厂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本厂商品和材料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产生的销项税额,既不会产生现金流量,也不会形成应收账款,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三)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四)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这两个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填列。但只是假定期初大于期末余额的差额最终会形成现金流量。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调整。期末余额应加上由于债务重组减少的金额和应收账款转让换取非货币性资产减少的金额,也应加上由于应收账款让售(带追索权的)产生的利息费用和损失。(五)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填列。在新会计准则情况下,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批准转销后变成营业外收入,不会形成营业收入,因而应追回,才是正确的现金流量。(六)坏账准备的调整金额。本项目根据坏账准备明细账贷方当期计提的金额填列。在新会计准则情况下,由于所有的应收款项都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预付账款的坏账准备应剔除,只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七)票据贴现的调整金额。在现实中流通转让的商业汇票主要是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且主要不是贴现给银行而是转让给其他企业,因而一般不存在贴现利息。但贴现用于支付应付账款和购货的票据也在本项减去。(八)其他特殊项目的调整金额。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售后回租、分期收款销售、对外捐赠等特殊业务影响销售额和销项税的情况也比较特殊,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借给其他企业的款项应计入"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6-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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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
公司之间的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现金流量表中两项主要项目的填列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个主要项目的填列有了较...
根据借款用途,应确认为 经营活动 的,或者筹资/ 投资活动 的。然后才确定应该属于哪个具体项目,如是经营活动,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为筹资活动,应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内部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最后一栏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一、企业从银行借入的短期贷款应在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二、企业取得银行借入的短期贷款,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并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活动分类。四、现金流量表是以收...
首先,现金流量表强调分类原则,这意味着企业需区分借款给其他公司这一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它要求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如利息收入)和流出(如借款利息支出)的总额,以及这些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其次,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需要灵活运用。如果现金流量数额较大,即使不涉及现金,也可能需要在补充资料中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