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的几个疑惑??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要看国税局批准你的购票次数是多少次。如果只批一次,你一个月内只能买一次发票。如果批你两次,那你一个月内就只能购买两次或一次。如果只批准你一个月用量是25份,那你在一个月内购票总量不能超过25份。如果一个月的用量不够时,可向国税局申请临时增票。条件符合的话,一般8个工作日可批准增票。
2、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按上次领购 售额的3%预交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第九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 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第十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3、增值税开票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0万元,是指单张发票价税合计不能超过10万。25张最大金额是25万啦。 - 1、1个月内领一次,就是一本发票,一共是25张
2、是全部25张发票的汇总金额
3、是单张发票不能超过10万元,加上税金是11.7万元
1、要看国税局批准你的购票次数是多少次。如果只批一次,你一个月内只能买一次发票。如果批你两次,那你一个月内就只能购买两次或一次。如果只批准你一个月用量是25份,那你在一个月内购票总量不能超过25份。如果一个月的用量不够时,可向国税局申请临时增票。条件符合的话,一般8个工作日可批准...
一、辅导期内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为6个月,到期后纳税人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应在辅导期最后一个月完成申报后,向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2、 专用发票的领购数量。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每次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领购量最多不...
发票可以开成小数,数字误差以发票金额为准入帐;可以申请临时增版比较容易,也可申请正式增版,这比较费时间;你给客户的要一致应与供应商的内容一致千元版发票数量可能和供应商开具张数不同,但合计数量应一致;多个组件超过8种了就需要附清单了 ...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最好能够达到税负,或者相差不多也可,否则,你转正就会麻烦一些.只要你是正确的做账核算,每月达到2%的税负当然不是错误的,有的单位为了顺利转正,不能达到税负,也想办法达到税负.转正后,税务局对税负的要求会宽松一点.
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