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吗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吗
  • 法律分析:(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二)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二)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

  •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有的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有的必须先经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

  • 纳税人对复议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纳税人对复议范围中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

  •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或议或诉 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2)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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